《工傷保險條例》頒布10周年座談會在京召開
2017-06-08 08:00:02
無憂保


4月24日,《工傷保險條例》頒布10周年座談會在京召開,來自人社部、國務院法制辦、全國總工會等單位的30多位專家學者、法律工作者、企業(yè)代表、工傷職工代表參加了會議。與會代表回顧了《條例》頒布10年來取得的成就,分析了當前面臨的問題,并對未來工傷保險事業(yè)的發(fā)展前景進行了展望?! 鴦赵悍ㄖ妻k社會司副司長彭高建:工傷保險是一個成熟的險種 10年來,工傷保險發(fā)揮了巨大的作用,特別是在解決突發(fā)的工傷事件上。比如,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等突發(fā)自然災害中,工傷保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嘘P工傷的問題歷來都很復雜。1884年,德國俾斯麥政府頒布了 《工傷保險法》,這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工傷保險的國家。我國工傷保險制度的建立,是充分借鑒了德國等國家的經(jīng)驗?,F(xiàn)在來看,我國的工傷認定相對復雜,工傷賠付程序比較煩瑣。但是,相對于其他社會保險來說,工傷保險是一個比較成型和成熟的險種。 下一步,應該在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4個方面做好工傷保險工作。立法方面,應探索加快工傷保險的立法步伐,提高工傷保險的立法層次。執(zhí)法方面,我國工傷保險是工傷預防、工傷賠付、工傷康復 “三位一體”的模式,但在工傷預防、工傷康復方面較弱,如何使用工傷保險基金結余的錢值得商榷。此外,工傷保險司法和守法,應該是我們關注的重點?! ∪珖偣U瞎ぷ鞑扛辈块L凌萍:工傷保險維護了職工權益 《工傷保險條例》是一個比較成型的法規(guī),相對其他社會保險的險種來說,工傷保險也是一個比較成型和成熟的險種。 作為黨和政府聯(lián)系職工的紐帶,全國總工會始終致力于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以前,工傷職工反映的問題確實不少,但是,現(xiàn)在工傷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 “三位一體”的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工傷保險待遇進一步提高,工傷職工的很多問題都得到了妥善的解決。作為職工的娘家人,我們覺得由衷地欣慰?! ”本┦腥松缇指毖惨晢T蔣繼元:工傷保險工作全面推進 在人社部的指導下,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北京市工傷保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工傷保險政策層面到位,實現(xiàn)了制度全覆蓋。我們全面落實了“平安計劃”,建筑施工企業(yè)等單位都參保繳費。全市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全部被納入保障范圍,36萬家用人單位、902萬名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基金運行平穩(wěn),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去年,我市工傷保險收入20多億元,支出近18億元。目前,我市工傷保險參保率達97%,工傷待遇不斷提高。現(xiàn)在,我們的傷殘津貼平均3073元,遺屬供養(yǎng)費平均1072元,護理費平均1679元,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此外,在應對突發(fā)事件方面,我市工傷保險發(fā)揮了很大的作用?! ≈袊嗣翊髮W勞人院教授孫樹菡:應完善工傷保險體系建設 10年來,工傷保險取得的成績大,鼓舞人心。雖然在社會的某些人眼里,工傷保險在5大險種里面算是小險種。但是10年來,工傷保險的覆蓋面翻了幾番,待遇水平提高了很多。工傷保險從單純的工傷賠付到工傷預防、工傷賠付、工傷康復“三位一體”的建設,使工傷康復有了標準和評估體系。 當然,工傷保險的問題很復雜。比如,以前累計下來的職業(yè)病問題, “老工傷”、農民工等歷史遺留問題,企業(yè)社會責任、工傷認定的問題,基金先行支付問題,經(jīng)辦管理人員少等問題,都需要解決。如何進一步推動工傷保險工作,完善體系建設是題中應有之義。該怎么做工傷預防?人社部門的工傷保險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對工傷案件的監(jiān)管如何分工?如何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統(tǒng)計平臺?諸如此類的問題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卒摷瘓F總公司勞資處處長陳露:企業(yè)參加工傷保險獲得紅利 工傷保險是小險種涉及大民生。工傷保險案件是10年不遇,一遇到就要處理10年。近年來,工傷保險的保障范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不斷提高,保障質量不斷規(guī)范。企業(yè)參加工傷保險獲得了兩個紅利。一是企業(yè)對工傷職工的負擔減輕了。二是工傷職工得到了實惠,職工權益得到了維護。我單位有10多萬名員工,其中6萬多人從事與鋼鐵直接接觸的工作,這些工作都是高風險的。工傷職工通過工傷賠付,為我們企業(yè)省了一大筆支出?! ≡趯嵺`過程中,我覺得有幾個問題值得探討。第一,自殺、自殘能否算工傷?近年來,有一些職工由于抑郁癥自殺,而抑郁癥是由于工作壓力過大造成的,這些職工能否被納入工傷保險范圍內?第二,突發(fā)疾病經(jīng)過搶救后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能否算工傷?第三,如何提高被保險人的工傷待遇水平?第四,喪失了勞動能力的1級—4級的傷殘職工,能否實現(xiàn)社會化管理? 工傷職工代表李楠:工傷保險給了我生活的勇氣 2003年1月我遇到車禍,造成高位截癱,當時不到26歲,是一所高校的團委書記。2006年,事業(yè)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我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解決了后顧之憂。可以說,在我生命最黯淡的時候,工傷保險給了我生活的勇氣。 我每月的傷殘津貼是2000多元,按理說這些費用支撐我的基本生活沒有太多問題。但是,一次性衛(wèi)生用品費用昂貴,我在經(jīng)濟上難以負擔。2010年,我參加了溫家寶總理主持的一個座談會,向總理反映了我們這些脊椎受損職工報銷一次性衛(wèi)生用品費用的問題。最終,通過總理和人社部門,我的問題很快就解決了,而且北京市800多名像我一樣的脊椎受損職工的一次性衛(wèi)生用品費用得到了妥善解決。 工傷保險規(guī)定,1級—4級的傷殘職工喪失了勞動能力,可以退出勞動崗位。但我認為,工作是一個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在工作崗位上可以實現(xiàn)自我價值。即使因為工傷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但能否調換到其他崗位?工作讓我的生命重新煥發(fā)了活力。自2008年以來,我先后在各級殘聯(lián)工作過,現(xiàn)在還注冊了李楠社會工作事務所。我懷著一顆感恩的心,希望能夠幫助社會上更多的工傷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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