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工傷
上下班路上被電動自行車撞傷算工傷不?
2017-06-20 08:00:02
無憂保


問:我是沈陽一家物業(yè)公司的員工,因為家距離單位并不是很遠,所以我基本每天都是步行上下班。我每天步行,要經過好幾個十字路口。而且,我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機動車還好一些,電動自行車卻特別不守規(guī)矩,不但車速快,而且橫沖直撞,好幾次我在正常過馬路的時候都差點被撞到。 我想知道,如果在上下班途中被非機動車撞傷算不算工傷?有沒有相關的依據(jù)? 解答: 根據(jù)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guī)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但電動自行車應該屬于非機動車,所以應該被排除在外。而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四項規(guī)定,非機動車是指: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事實上,許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都沒有按標準的速度運行,而是超速了,這就讓電動自行車是否該界定為機會車變得模糊起來。 前段時間,北京的一位王女士,也因為被電動自行車撞傷無法被認定為工傷,而將北京某區(qū)的勞動部門訴至法院,但從實際情況來看,被電動自行車撞傷還是很難算工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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