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平頂山市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2017-06-21 08:00:02
無憂保


從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隨著我市工傷保險的政策的完善,我市的社會水平不斷提高,結合實際情況,依據(jù)省《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通知規(guī)定,對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等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全面調整提高。調整標準自今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具體調整標準:一級傷殘至六級傷殘人員每人傷殘津貼分別上調250元、240元、230元、220元、200元、170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上調110元(孤寡老人為140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上調85元(孤寡老人和孤兒為110元);生活護理費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標準,每人每月分別上調140元、110元、85元。根據(jù)以上調整標準,有關待遇仍達不到最低待遇標準線的,統(tǒng)一調整到最低標準:傷殘津貼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自理,分別為每人每月1100元、900元、700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900元(孤寡老人為110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700元(孤寡老人和孤兒為900元)。此外,此次待遇調整繼續(xù)向老工傷人員進行了傾斜,即在1996年10月1日前發(fā)生工傷的人員,本次待遇調整將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20元。按照規(guī)定,今年8月底前,增加的待遇將發(fā)到相關人員手中。工傷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xù)(包括按退休人員安置),并按養(yǎng)老保險政策調整養(yǎng)老金的,不執(zhí)行此次調整標準。從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進城務工人員是最需要工傷保險的群體,但由于自己不了解、用人單位不積極參保,造成許多進城務工人員沒有享受保險待遇。目前,全市工傷保險參保人數(shù)30萬人,其中進城務工人員參保人數(shù)6萬人。新標準有望對提高進城務工人員參保率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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