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班車上死亡也能認定工傷
2017-06-21 08:00:02
無憂保


案情:于某系某工廠操作車間工人,患心腦血管疾病多年。前不久乘班車上班,上車前,他就覺得頭有些疼,上車后不一會兒突發(fā)腦出血,立即被送往醫(yī)院,搶救一小時后,院方宣布其死亡。事后他所在單位認為, 于某的死亡雖在上下班途中,但非因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死亡,所以不應認定為工亡。 說法:于某在班車上,發(fā)病后很快死亡,雖沒正式進入工作狀態(tài),也應視為上班。故應定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突發(fā)疾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規(guī)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此外,其不具有《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諸如故意犯罪、醉酒及吸毒等排除條件。綜上,于某的死亡可以認定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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