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工傷保險早報:劉某到高某的小作坊干活,操作機器時不慎致左臂骨折,經民事傷殘鑒定為九級傷殘。劉某要求高某認定其為工傷,并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13萬余元。雇主高某則表示,在招工登記中明確注明工傷概不負責。所以不承擔劉某的損失。之后,劉某申請勞動仲裁,當?shù)貏趧尤耸聽幾h仲裁委以用工單位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處理。最后劉某就傷殘待遇問題憑不予受理通知書向人民法院起訴。經查,劉某與高某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高某經營的小作坊作為用工一方,系未經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個體工商戶,不屬于《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合法用工主體。劉某與高某之間的關系應認定為雇傭關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當?shù)胤ㄔ号袥Q高某承擔劉某的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以及傷殘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12萬余元。本案爭議的焦點:劉某與高某之間是勞動關系還是雇傭關系?雇主高某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jù)《勞動法》第二條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秳趧雍贤ā返诙l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秳趧臃ā分械膫€體經濟組織,一般是指經過登記的,雇工在7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而高某系未經登記的個體工商戶,顯然不屬于《勞動法》規(guī)定的用工主體。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認定工傷的前提是雙方存在勞動關系,而劉某只是在高某的指使下從事勞務工作,高某支付相應報酬,雙方之間是一種雇傭關系。所以,劉某不能依照工傷的相關法規(guī)要求陳某賠償。雇主高某是否應當對雇員劉某所遭受的人身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答案是肯定的。雇主對雇員從事雇傭活動中所受的人身傷害,應直接承擔無過錯賠償責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guī)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劉某在高某指使下操作機器,是履行職務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而高某主張的招工登記中明確注明工傷概不負責違反憲法和有關法規(guī),也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所以,此案中法院判決高某應當承擔劉某因人身損害所遭受的各項損失是正確的。
無憂保采用專業(yè)的云+SaaS技術,推出“互聯(lián)網+個人社保”的個體社保產品。用戶只需要關注無憂保微信號,即可在線進行個人社保、公積金繳納咨詢等業(yè)務。
小編有話說:謝謝這么優(yōu)秀的你來看文章,有什么想對小編說的盡管來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們的動力,歡迎大家踴躍發(fā)表疑問,歡迎吐槽,社保生態(tài)圈群:24806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