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工傷保險早報:近年來,我市圍繞“規(guī)范公權、維護民權、促進和諧”這一要求,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三大重點,不斷推進法治南通建設,提升社會治理水平。南通日報今起推出“百姓感受南通法治建設”系列報道,通過當事人口述親歷,反映身邊有效實踐,引導全市上下認真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敬請讀者關注。
當事人講述
施建新
我打行政官司的事,要從前年6月12日的一場車禍說起。
當時我在開發(fā)區(qū)一家鋼絲制品公司上班。那天大清早,我就騎著摩托車出了門。6點20左右,經過張江路時,我的摩托車左側與一輛白色小貨車相碰,摔倒后,我受傷較重,小貨車駕駛員卻開車逃跑了。交警部門后來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認為我與貨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應負的責任無法認定。
當年10月29日,我單位向市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人社局要求提供由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因為肇事車一直沒下落,交警提供不了、我也拿不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同年11月12日,人社局中止了工傷認定程序。不能認定工傷,七八萬元的治療費用就無法報銷,我又氣又急。后來,親戚幫我咨詢了律師,通南律師事務所何忠慶律師了解情況后,建議打官司解決問題。我便委托他將市人社局告上法庭。
說實話,與政府部門打官司我也沒把握,但只能堅持。官司后來是港閘區(qū)法院審的,市人社局一名副局長出庭。法院審理認為,人社局的要求沒有道理,要求他們重新認定工傷。我的官司算是打贏了。
被認定為工傷后,我被評為9級傷殘。但事情到目前還沒結束,由于公司沒有給我買工傷保險,我的工傷待遇須由公司支付,而公司又不愿支付這筆費用,先后兩次對傷殘鑒定提出疑義。最終,省權威機構鑒定我為9級傷殘。
法律為我撐腰,讓我更相信法律。我決定繼續(xù)打官司維護權益。目前,有關我工傷待遇賠付的案子已進入仲裁階段,仲裁后如果公司仍拒絕支付,我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任溢斌曹德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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