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熱夏季來襲 工作時間高溫中暑可鑒定為工傷 市民唐先生是一名常年在室外工作的職工,近日來連續(xù)高溫,唐先生堅守在一線崗位上,最終病倒了。光是住院治療,就花費了千余元醫(yī)藥費,唐先生咨詢,他這種情況可否鑒定為工傷進行二次報銷?如何鑒定?
記者查詢了《工傷保險條例》,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yè)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這這幾種情況下,可以認定為構成工傷。
另外,在氣溫超過35℃的天氣條件下,職工一旦被職業(yè)病防治部門鑒定為物理性中暑,可到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并享受工傷待遇。但是光是中暑反應,不屬于職業(yè)病,無法鑒定為工傷。如中暑職工參加了工傷保險,醫(yī)療費用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伙食補助、病假工資等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未參加工傷保險,上述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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