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個城市我們都會看到農民工的身影,建筑工地上農民工身影最多,他們干著是最累最苦最臟的活兒,但是很多時候不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很多時候應有的權益不能得到保障。
我們大家都知道建筑工地是發(fā)生工傷事故機率較高的地方,因此給建筑工地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因為一些原因,往往很難實行,為了保障農民工的權益,近日延安市人社局與市住建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建筑施工企業(yè)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規(guī)定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從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裝飾裝修、拆遷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活動的施工企業(yè)依法為在國家法定勞動年齡內農民工辦理工傷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落實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
同時通知還對農民工工傷保險待遇進行了規(guī)范,比如說農民工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為1-4級傷殘的工傷人員,本人自愿提出申請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等等。
希望此次通知能讓延安農民工權益得到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