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門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出通知,全面調整提高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等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調整標準自2012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此次待遇調整對象為三門峽市行政區(qū)域內2011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具體調整標準為:一級傷殘至六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傷殘津貼分別上調250元、240元、230元、220元、200元、170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上調110元(孤寡老人為140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上調85元(孤寡老人和孤兒為110元);生活護理費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標準,每人每月分別上調140元、110元、85元。
根據(jù)以上調整標準調整后,有關待遇仍達不到最低待遇標準線的,統(tǒng)一調整到最低標準:傷殘津貼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自理分別為每人每月1100元、900元、700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為配偶每人每月900元(孤寡老人為110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70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為900元)。此次待遇調整繼續(xù)向老工傷人員進行傾斜,即在1996年10月1日前發(fā)生工傷人員,本次待遇調整將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20元。
三門峽市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2016-09-29 08:00:07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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