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今年1月1日起實施以來,至今石市已受理工傷認定申請1000多例,工傷保險認定和待遇較去年均有較大變化。針對部分典型工傷案例,石市社保局相關(guān)負責(zé)人對新《條例》三大變化進行了解析。
保障范圍:駕非機動車受傷也算工傷
案例:路某是石市某設(shè)備公司的員工,騎電動車下夜班途中經(jīng)過一地道橋。地道橋限高桿被一輛超高車輛撞壞垂落,路某不小心撞上垂落的限高桿后摔傷,交通部門認定其不負主要責(zé)任,石市工傷保險部門認定其為工傷。
解析:修改前的《條例》規(guī)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yīng)當認定為工傷。路某騎電動車受傷,電動車不是機動車,按修改前的《條例》不能認定為工傷。新《條例》規(guī)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zé)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yīng)當認定為工傷。這樣規(guī)定,將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范圍由原來的機動車事故擴大到機動車、非機動車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和火車事故傷害,惠及了更多職工群眾。
工亡補助漲了兩倍多
案例:石市某單位的高某,某日23時下夜班步行回家途中,不幸被一輛汽車撞倒身亡。目前,石市社保局正在對高某的事件進行核實,如果認定為工亡,他可以獲得近40萬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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