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公開征求社會意見至3月20日
據(jù)市人社局消息,《蘇州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公開征求社會意見,擬對我市之前出臺的《關于貫徹〈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意見》進行相應修改。如下放工傷認定管轄權,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負責吳中區(qū)、相城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的工傷認定工作;延長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用人單位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時間不超過30日等。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根據(jù)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梳理了工傷保險政策與規(guī)定,與老辦法相比,新辦法進行了相關明確與調整。如明確了工傷認定的管轄問題,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新增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支付標準規(guī)定等。
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多次征求各縣市、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經辦機構意見的基礎上,根據(jù)《條例》和《省實施辦法》的最新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蘇州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對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包括明確了不配合調查核實的法律后果;提高了工傷待遇標準,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康復的,根據(jù)住院天數(shù),按照每人每天30元的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的醫(yī)療機構就醫(yī)的,其交通費按實支付,食宿費用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標準支付等。
《蘇州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 提 出 反 饋 意 見:致 電0512-65211966,65239270;發(fā) 送 郵 件slm720@163.com;致信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處(地址:蘇州市姑蘇區(qū)體育場路4號,郵編:215006),并請在信封上注明“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征求意見”字樣。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