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下發(fā)《關于調整工傷保險繳費基數(shù)的通知》,決定調整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shù),進一步減輕企業(yè)負擔。
據(jù)福州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通知》要求,參保單位給員工參加工傷保險,繳費最低基數(shù)不得低于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2014年度,福州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903.25元(2014年度福州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8839元),因此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福州市工傷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shù)最低不得低于2941.95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4709.75元/月。(余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