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社廳等單位5嘉賓做客本報新聞會客廳,解答關于工傷保險的疑問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單位5位嘉賓做客本報新聞會客廳,通過熱線電話(0351)4286666與讀者交流工傷保險熱點問題。
此次走進本報新聞會客廳的嘉賓有5人,分別是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處長張永東、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副調(diào)研員晉鵬志、省醫(yī)保中心工傷保險科科長張俊恒、太原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處長郝興平、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主任科員楊成兵。
職業(yè)病怎么走工傷程序;上班途中,騎自行車與另一輛自行車相撞而受傷,算不算工傷;申請工傷認定,時限多長……針對讀者的具體問題,嘉賓一一耐心解答。有的讀者受工傷后,因各種原因,長期享受不到工傷待遇,對此,嘉賓不時交換意見,現(xiàn)場“會診”,對癥下藥,為每一位讀者提供最快捷的解決方案。
問答實錄
過了時限可提起民事訴訟
問:朋友最近在單位受工傷了,還沒敢跟單位說去。請問單位有啥責任?自己應該怎么申請工傷認定?
答:首先,單位有責任對傷者進行搶救和治療。如果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符合工傷保險條件的,醫(yī)療等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負擔;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發(fā)生工傷后,用人單位應當30天內(nèi)向當?shù)厝松绮块T報告,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申請認定的,一年內(nèi),工傷職工本人 (或者直系親屬、工會)也可以直接向當?shù)厝松绮块T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工傷后,如果本人勞動與生活能力受損,還可以向人社部門的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申請傷殘鑒定,根據(jù)鑒定等級,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問:我在太原國有單位當司機,是有勞動合同的。2000年,我在工作過程中摔斷了腿,但為保住工作,我自費兩次手術治療?,F(xiàn)在,腿傷又犯了。我想咨詢下我這種情況該怎么辦,有沒有什么好辦法?
答:你的受傷時間已有10年,已超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無法進入工傷程序。建議你先找單位協(xié)商處理。如與單位協(xié)商不能解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程序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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