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區(qū)讀者張先生提問:
聽說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對不同傷殘級別補助有所提高,這是真的嗎?
專家解答:
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熱線“12348”劉娜律師介紹,新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通過對比2003年的《工傷保險條例》發(fā)現(xiàn),修訂后新的《工傷保險條例》將一二三四級傷殘一次性補助金提高了三個月的本人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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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yè)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zhì)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1、工傷發(fā)生時勞動者本人可獲得物質(zhì)幫助;
2、勞動者因工傷死亡時其遺屬可獲得物質(zhì)幫助。
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yè)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這企業(yè),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