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榮梅的女兒呂明英終于被認定為工傷,此時距離呂明英去世已經(jīng)過去6年。6年前,呂明英下班途中被火車撞傷身亡,為了工傷認定,高榮梅奔波了6年。
下班被火車撞死申請工傷被拒絕
今年73歲的高榮梅,曾經(jīng)是左鄰右舍公認的福老太―――兒孝女順,然而,5年前她女兒遭遇的一次車禍,打碎了她的幸福生活。
2004年4月21日晚上5時許,高榮梅接到女兒呂明英的電話,說她錯過了一班交通列車,只能等著下一班交通列車回家。呂明英在南京市堯化門附近鐵路公寓當服務員。
當晚,時鐘指向7時30分,高榮梅把飯菜熱了又熱,但仍不見女兒回家。忽然,電話鈴聲大作:女兒被火車撞傷,送醫(yī)院了。
高榮梅忙和兒子趕到醫(yī)院,但呂明英因失血過多,不治而亡。原來,呂明英乘交通列車到達南京火車站后,和往常一樣穿過鐵道抄近路回家時,被一輛貨運火車撞倒,生命定格在42歲。
老年喪女,使高榮梅痛不欲生。
不久,高榮梅獲悉,呂明英是下班途中遭遇車禍的,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
高榮梅便叫兒子寫報告,為呂明英申請工傷死亡。誰知道,這一申請,就是5年多。
2005年3月4日,高榮梅接到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現(xiàn)為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說已對呂明英的工傷申請作出了認定,叫她去取認定書。
高榮梅趕到南京市勞保局,見到工作人員就問:“是不是我女兒因穿越鐵路,存有過錯,不好認定工傷?”
工作人員回答說:“不管呂明英穿越鐵路有無過錯,并不影響工傷認定,因為《工傷保險條例》取消了'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工傷認定前提,放寬了工傷認定的范圍,只要她不是故意朝火車上撞,就可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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