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邱上完夜班與同事一起回家的途中出現(xiàn)交通意外,實施了脾臟摘除手術,傷勢構成6級傷殘,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可小邱所在單位卻不認可,一分醫(yī)藥費都不支付,事情不了了之。那么,上下班路上遭遇事故到底應該怎么辦?
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是否算工傷?傷者除了向肇事方索賠之外,能否向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賠償?江西小伙邱買林9個月前的一次意外再次引發(fā)人們對這個熱點問題的關注。
因不服勞動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邱買林所在單位某餐飲店將杭州市勞動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銷勞動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書。上城法院昨日上午經過審理后,將擇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下班途中遇事故小伙脾臟被摘除
“我現(xiàn)在重體力活干不了,平時最喜歡吃的辣味現(xiàn)在也不能吃了。”22歲的邱買林來自江西九江,昨日他和律師一起出庭,他說,一起交通事故徹底改變了他的生活。
去年10月25日晚,邱買林上完夜班與同事一起回家途中,在文一路一清新村公交站坐41路車時,看到末班公交車從遠處駛來,邱買林趕緊跑過去。這時,前面突然停下一輛出租車,乘客打開車門時,將邱買林撞倒在地。乘客問邱買林要不要上醫(yī)院。“我當時感到除腹部局部疼痛外,沒發(fā)現(xiàn)其它異常,就對下車乘客說‘不要緊’。”邱買林說,但當他坐上41路公交車后,突然感到劇痛難忍,于是下車并打了出租車回家。第二天早上,因疼痛加劇,在家人陪同下到半山醫(yī)院就診,后來轉到浙一醫(yī)院并實施了脾臟摘除手術。
勞動部門兩次認定為工傷單位卻不認可
經過鑒定,邱買林的傷勢構成6級傷殘。邱買林說,事故發(fā)生后,所在單位沒有支付一分醫(yī)藥費。由于當時邱買林和同事沒有看清出租車的車牌,事后通過多種努力也沒有結果。向相關部門咨詢后,邱買林得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還可以向單位索賠,于是他在今年1月向杭州市勞動局申請了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很快有了結果。1月26日,邱買林和他所在的餐飲店都拿到了杭州市勞動局下達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局認定意見為:經審核與核實,邱買林的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guī)定,認定為工傷。餐飲店不服,向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請行政復議。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于今年6月4日維持了杭州市勞動局的工傷認定。對此,餐飲店均不認可,隨后向上城區(qū)法院提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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