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二季度我市領軍人才住房補貼(第二批次)的受理工作已完成。記者昨日從市住建局獲悉,經(jīng)初步核查,共有1135名人才符合住房補貼發(fā)放條件,具體名單在市住房和建設局網(wǎng)站和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網(wǎng)站公示。
根據(jù)《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規(guī)定,我市人才安居采取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實施。實物配置包括免租住房、產(chǎn)權(quán)贈與、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和購買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貨幣補貼包括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等形式。
“領軍人才購房補貼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經(jīng)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仍在有效期內(nèi);申請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孔雀計劃’政策;已在本市擁有商品住房;地方級和后備級領軍人才須具有深圳戶籍。”市住建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租房補貼申請人須滿足的條件為,經(jīng)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認定的領軍人才,且其人才證書仍在有效期內(nèi);申請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孔雀計劃”政策。
據(jù)介紹,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未領取過領軍人才租房補貼的領軍人才可以申請免租3年的住房,免租住房建筑面積標準為:國家級領軍人才150平方米左右;地方級領軍人才100平方米左右;后備級人才8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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