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參保單位新增人員須“先登記后上崗”
2016-10-22 08:00:12
無憂保


本報訊 記者方維芳報道:為進一步保障參保人員工傷保險合法權(quán)益,昨日,省社保中心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省本級工傷保險新增人員參保登記工作的通知》,今后,省本級參保單位將建立工傷保險新增人員“先登記后上崗”的制度,即參保單位實行新進(招聘、考錄、調(diào)入等)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事實勞動關系當日同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職工辦理參保登記后,方可上崗。未及時登記的,登記之前發(fā)生的工傷,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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