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新《條例》頒布實施主要有什么意義和作用?
答:這次《工傷保險條例》的修訂,既是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觀的具體體現(xiàn),又是貫徹落實剛剛頒布的《社會保險法》的重要內容,對完善工傷保險制度,更好地保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分散用人單位風險,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工傷職工的切身利益。
新《條例》的貫徹實施,可以充分保障工傷職工及其家庭的合法權益,減少由此引起的社會矛盾,有力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其次,有利于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減輕用人單位負擔。
新《條例》將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納入工傷保險范圍,通過社會統(tǒng)籌的工傷保險制度,分散了這些單位承擔的工傷職工經(jīng)濟費用,同時可以減輕這些單位的事務性負擔。
新《條例》還將部分原由單位支付的待遇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進一步規(guī)范統(tǒng)一了工傷職工的待遇標準,保證了工傷職工待遇的及時發(fā)放,提高了企業(yè)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導讀]:新的工傷保險條例一是擴大了工傷保險適用范圍;二是調整擴大了工傷認定范圍;三是簡化了工傷認定程序;四是大幅度提高了工傷保險待遇;五是增加了基金支出項目;六是加大了強制力度。
第三,有利于加快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
新《條例》的頒布實施,使預防、補償和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框架最終形成,有利于加快實現(xiàn)我國工傷保險制度由單純注重事后補償向事后補償與事前預防并重轉變,由治療性康復向以職業(yè)康復為核心、促進工傷職工回歸社會的工傷康復的轉變,在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的同時,也從根本上保障了職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