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你們!汨羅市工傷保險中心真誠服務企業(yè),促進企業(yè)發(fā)展,真是企業(yè)的娘家??!”近日,汨羅市某有色金屬有限公司董事長莊秀春和員工家屬來到市工傷保險中心辦公室,連聲道謝。
2011年5月24日,汨羅市某有色金屬有限公司三號回塵爐突然發(fā)生爆炸,造成了兩死一傷的重大安全事故。汨羅市工傷保險中心接到報案后,立即派出事故調查小組趕往出事地點,進行調查核實,并核實會同企業(yè)一道處理善后工作。
通過工傷事故勘察部門調查,該公司死亡的兩名職工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符合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認定范圍,應當認定為工亡。按規(guī)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據了解,汨羅市工傷保險中心在受理此案期間,耐心細致地向員工家屬宣講《工傷保險條例》相關政策,并依照政策規(guī)定,最后核定兩名工傷職工待遇共計為82萬元。7月30日,該中心完成所有的調查處理程序后,將兩名員工的工亡賠償款一次性支付給了員工家屬,手續(xù)辦完的當天,莊秀春親自陪同員工家屬一起來到汨羅市工傷保險中心表達謝意。
汨羅市工傷保險中心主任楊平細介紹說: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大幅度提高了工傷保險待遇,減輕了用人單位負擔,有效地保障了參保職工的合法權益,希望用人單位積極踴躍參加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