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透露,截至2010年11月底,上海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人數達955萬,累計工傷認定人數26.19萬,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累計16.07萬人次,目前人均待遇水平3萬元。上海“五險合一”社會保險體系發(fā)展良好,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全國最廣。
隨著修訂后的《工傷保險條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將在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上如何 “給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工傷認定擴到多大范圍?
在原來的《條例》中,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范圍僅為機動車事故傷害。隨著職工出行方式的多樣化,上下班途中由其他交通工具導致的事故傷害算不算工傷?
新《條例》規(guī)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市人保部門負責人表示,這種可以認定工傷的情形既將原來的“機動車事故”擴大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又同時對事故責任進行了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責任”。因此,在工傷認定中,需要申請人提供公安以及其他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司法部門對事故責任定性的證明材料,由行政部門根據證明材料綜合判斷。
工傷認定程序為何簡化?
新《條例》規(guī)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市人保部門負責人表示,新《條例》取消了工傷認定爭議中的行政復議前置程序,縮短了爭議處理的程序和時間,有利于保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原《條例》規(guī)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但在實踐中,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工傷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工傷認定時限過長而影響其待遇享受的矛盾較大?;谶@樣的考慮,新《條例》從進一步提高行政部門辦事效率和有利于工傷職工維權的角度,對認定程序進行了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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