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傷,本就是件令人難受的事情,如果再因此導致生活不能自理,就更是件不幸的事。近日,有市民致電本報熱線咨詢,這種情況是否能享受相關護理補貼?昨日,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確有相關政策,但需經相關部門鑒定。
據介紹,該市民是一位企業(yè)職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了工傷,經鑒定,傷殘等級為4級,目前已經退休在家。因為所受工傷較重,導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聽說國家有這樣一個政策,每月可以給予護理上的補貼,他不知道該如何享受,又能補貼多少錢。
昨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中確實有相關規(guī)定,職工因工致殘,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按月享受生活護理費。
享受標準上分為三個等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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