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酒駕出車禍不算工傷 職工上下班途中遭遇車禍可以認定工傷,但因酒后駕車、無照駕駛和駕駛無牌照車輛導致傷亡的,將不能算作工傷。昨天,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關(guān)于工傷保險工作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對一些特殊情況進行了進一步明確。
職工發(fā)生車禍后,申請工傷認定時應提交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相關(guān)證明材料,且該證明材料能夠證明是機動車事故的,可按規(guī)定認定為工傷;如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注明駕車司機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或其他有效證明注明職工體內(nèi)酒精含量達到醉酒的,則不予認定為工傷。昨天發(fā)布的《處理意見》明確指出,“(工傷)不包括職工因酒后駕車、無照駕駛和駕駛無牌照車輛導致傷亡的情形?!?/P>
此外,《處理意見》明確,在校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期間發(fā)生傷亡事故的,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管轄范圍。
新法詳解
部分可認定工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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