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重慶農民工饒明在石家莊打工時不慎摔傷,本以為索賠無望,日前在石家莊市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他終于拿到了各項工傷賠償款10萬元。針對饒明的遭遇,石家莊市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再次給農民工朋友提個醒:一旦出現(xiàn)工傷,找誰賠償,可以獲得哪些賠償,值得注意的事情不少。
重慶農民工在石摔傷
2012年4月,重慶農民工饒明來到石家莊新華區(qū)趙佗路某工地從事木工工作,上工前未與任何人簽訂勞動合同,工資也是口頭約定的。工作了一個半月后,5月17日饒明在上工過程中不慎被摔傷,經醫(yī)院診斷為右腳腳跟骨粉碎性骨折。
除了3萬元住院費,用工單位未支付其他費用。饒明住院住了1個多月,出院后休息了幾個月才能正常工作。
想到自己是在工作過程中受傷的,他試著向用工單位主張賠償。沒想到單位稱,工程分包給了包工頭李某,饒明是跟著李某干活的,“能出錢給你看病就很不錯了,你受傷的事跟我們無關,我們不會賠償你的”。
饒明又去找包工頭李某,但李某根本沒錢,沒有賠償能力。
申請法律援助獲賠償
一個偶然的機會,饒明在報紙上看到了關于石家莊市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報道。今年年初,他來到中心咨詢。
法援中心的強英軍律師接待了饒明,了解案情后,告訴他依照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由于用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無用工資質的包工頭李某,所以除了作為雇主的李某應對饒明所受之傷承擔賠償責任外,用工單位也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強英軍給饒明準備了起訴涉及的材料并到法院立案,在辦案機關的主持下,雙方進行了多次協(xié)商,用工單位終于同意一次性賠償饒明各項工傷賠償款10萬元。
日前,饒明拿到了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