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6年,廣州市出臺《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用人單位為與其形成勞動關系而未辦理社會保險的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xù),繳納工傷保險費。但該通知與2011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沖突。昨日,廣州市人社局發(fā)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告稱,為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該局擬廢止該《通知》。
昨日,市人社局工傷和生育保險處處長陳泰才介紹,7年前,為了保障農民工的權益,廣州市根據國家、省的相關規(guī)定,出臺了上述通知,“這一規(guī)定降低了不少困難企業(yè)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門檻,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廣州全市農民工工傷保險的參保人數由當年的64萬人上升至目前的224萬人?!?br>
然而,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企業(yè)職工包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生育和工傷在內的“五險”實行捆綁強制征繳,企業(yè)為職工“選擇性參?!钡淖龇▽龠`規(guī)。因此,市人社局發(fā)布通告,就廢止《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從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4日期間,公眾可通過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http://www.hrssgz.gov.cn)查閱《通知》的具體內容,并以信函、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請勿致電話)提出意見和建議。
廣州:農民工未辦社保不得先買工傷險
2016-11-13 08:00:09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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