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幅提高
工傷保險待遇
從今年1月起補發(fā) 8月底前到位
本報訊(記者 王紅 實習生 王樞)全省工傷保險待遇將大幅上調,調整幅度為歷年之最。昨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fā)出通知,全省工傷保險傷殘津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標準全面上調,增發(fā)金額8月底前到位。
據介紹,今年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標準綜合考慮了全省物價增長水平等因素,重點向待遇水平較低人員傾斜,根據傷殘等級、護理依賴程度、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不同情況,確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額。本次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是我省第九次,也是歷年來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此次調整對象包括:本省行政區(qū)域內2011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具體調整方案為:一級傷殘至六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傷殘津貼分別上調為250元、240元、230元、220元、200元、170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當中,配偶撫恤金每人每月110元,其中配偶是孤寡老人則為140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85元,其中,孤寡老人和孤兒為110元;生活護理費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標準,分別每人每月調整為140元、110元、85元。此外,凡在1996年10月1日(不含當日)前發(fā)生工傷人員,本次待遇調整將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20元。
另外,我省去年首次設定的“最低保障線”保持不變。待遇調整后仍達不到標準的,將統(tǒng)一調整為一個基礎標準,包括:傷殘津貼調整為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護理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1100元,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900元,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700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900元,其中孤寡老人為110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700元,其中孤寡老人或孤兒為900元。
按照規(guī)定,本次工傷保險待遇調整自2012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增發(fā)金額8月底前到位。
我省大幅提高工傷保險待遇
2016-11-13 08:00:09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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