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人事廳、民政廳和財政廳昨聯(lián)合發(fā)出通知稱,部分沒有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均應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繳費率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0.5%-1%之間。沒有參保的,勞動者因工受傷或患職業(yè)病,用人單位要按工傷保險的相關(guān)標準支付待遇。
武漢晚報
也要給職工買工傷保險
2016-11-14 08:00:10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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