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工傷保險處獲悉,從本月起,我市建筑施工企業(yè)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全面啟動,建筑施工企業(yè)務工人員須全部參加工傷保險。
根據此次規(guī)定,凡在我市范圍內從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軌道交通等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均應為與其形成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的施工現場內所有務工人員(派往項目的管理人員除外)繳納工傷保險費,務工人員個人不繳費。參加工傷保險是建筑施工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建筑施工企業(yè)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實行的是動態(tài)實名制管理。建設工程項目工傷保險參保期限是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