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正式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對于廣受社會關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明確了四種認定情形:
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下班買菜受傷算工傷得滿足三個前提條件近期“職工在下班途中買菜出意外算工傷”成為市民關注和討論的熱點?!熬W上的標題,讓大部分人都誤讀了?!庇嗝髑诜Q,新規(guī)最大的亮點在于“合理時間”、“合理路線”,而不能簡單理解為“職工在下班途中買菜出意外都算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工傷。
今年9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進一步規(guī)定,上下班途中認定工傷的,須符合三個前提條件:以上下班為目的,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或者
3下班買菜受傷算工傷嗎【案例】
張啟坐公交車下班,中途下車買菜,在買完菜剛出菜市場門口就被一輛私家車撞傷。張啟主張自己是工傷,要求單位申報工傷并享受工傷待遇。但所在單位卻不同意對其申報工傷,張啟便自已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經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調查后認定張啟下班途中買菜被撞傷的情況應當認定工傷。但張啟單位不服,認為張啟在下班回家時中途下車。其買菜的地點不應認定是上下班途中,所以即使受到事故傷害也不應認定工傷。
【律師解答】
4工傷認定標準有哪些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yè)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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