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一.勞動者的法律責任
1.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勞動者違反培訓協(xié)議,滿服務期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或者因勞動者嚴重違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用人單位違反訂立勞動合同的責任
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法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月支付2倍的工資。
提示:向勞動者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2什么是事實勞動關系一、什么是事實勞動關系
事實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訂立書面合同,但雙方實際履行了勞動權利義務而形成的勞動關系。其特征是: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獲得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受到用人單位的勞動保護等。由于歷史遺留原因以及用工制度不規(guī)范的原因,在實踐當中,不少單位存在建立勞動關系不簽訂書面合同的問題。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據(jù)此,在勞動合同法情況下,事實勞動關系存續(xù)的,會帶來兩個后果,一是雙倍支付工資;二是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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