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一、解除勞動合同的類型
1、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經(jīng)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不僅僅就解除勞動合同本身達成一致,還應(yīng)當對一方或者雙方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協(xié)商一致,比如說,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保守商業(yè)秘密和補償一定的培訓費用,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條件,只有雙方對這些附加條件也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當然,如果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條件,也就不存在就條件達成一致的問題。
2、過失性辭退:《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㈠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由這種辭退所引起的勞動爭議較為少見。
3、非過失性辭退:《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yīng)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
2如何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補償一、如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勞動合同的一種類型,在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種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依據(jù)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當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xiàn),或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xiàn),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解除。如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出現(xiàn)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時,勞動者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見,無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的“鐵飯碗”,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2、錯誤觀點另外,有很多錯誤觀點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能變更的“死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其他類型的合同一樣,也適用勞動法與本法的協(xié)商變更原則。按照勞動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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