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一、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
如果合同屬于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用人單位不是想解雇就能解雇的。
如果要解雇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需要舉證,因為員工在該職位上已經干了很長年了,也沒有發(fā)現(xiàn)說有不勝任本職工作的情況,那不勝任本職工作的話,必須要有非常充分的理由。
如果確實有業(yè)績的問題也不能先解雇而是先要調崗,調崗然后進行相應的培訓,如果培訓仍然不適合,這個時候才能夠解雇。
如果這些程序都沒有做到之前,用人單位直接解雇是不合法的。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2勞動合同的解除形式,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勞動合同的解除形式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但是,在發(fā)生某些特殊情況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已經成為不可能、沒必要以及會招致一方或雙方利益受到重大損害時,雙方當事人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與終止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xiàn)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況時,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在法定解除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可以不與另一方當事人協(xié)商,也無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據(jù)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約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認為繼續(xù)履行合同已經沒有必要時,與另一方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與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約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決定,而必須是雙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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