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一、哪些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
1、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guī)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制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愿,因而是無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鑒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鑒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二、假文憑訂立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2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系,勞動關系與雇傭關系的區(qū)別一、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第10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者自進入到用人單位開始工作即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而不是從簽訂勞動合同時起算。若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一旦發(fā)生勞動爭議,就需要勞動者舉證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在進入用人單位工作后,要妥善保管好配發(fā)的工作服、工作標識、胸卡、考勤卡。有條件要用手機照相功能拍下自己工作時的照片,或與同事一起工作的照片并保存完好,當然需要員工之間的緊密配合。最好要求用人單位發(fā)送錄用通知書。
二、勞動關系與雇傭關系的區(qū)別
廣義上的雇傭關系包含“勞動關系”,對二者的區(qū)別,臺灣著名學者史尚寬先生認為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勞動契約的受雇人與雇傭人間存在“特殊的從屬關系”,受雇人的勞動須“在于高度服從雇方之情形下行之”;二是勞動
無憂保遵循市場規(guī)則,響應政策號召,努力充當個體社保強力推手,解決個體用戶社保及公積金咨詢、繳納、轉移、手續(xù)代辦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選拔和運營工作,發(fā)揮企業(yè)應有的社會責任,保障個體社保權益,努力實現(xiàn)讓人人擁有安定的未來的使命。
小編有話說:謝謝這么優(yōu)秀的你來看文章,有什么想對小編說的盡管來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們的動力,歡迎大家踴躍發(fā)表疑問,歡迎吐槽,社保生態(tài)圈群:24806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