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一.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
勞動合同的生效,指的是勞動合同發(fā)生法律效力,對簽約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份勞動合同發(fā)生法律效力必須具備一些條件,這些條件包括:1、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2、勞動合同的內容和形式必須合法;3、勞動合同的訂立程序必須合法。 如果一份勞動合同滿足了上述全部條件,是不是勞動合同就自然生效了呢?不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蹦鞘钦f勞動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二.何為勞動合同的訂立
勞動合同的訂立與勞動合同的成立意義相近,主要指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或動作,成立多指勞動合同訂立后的結果,是靜態(tài)的概念。勞動合同的成立指的是,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從而使勞動合同完成形式的全部要件。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實際上“訂立之日”也即當事人“簽字之日”,兩種表述是同一個意思。
2用人單位不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一、用人單位不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
雖然勞動合同法沒有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從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看,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則面臨著以下風險:
雙倍工資的懲罰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1個月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還面臨一個信用風險,即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原達成口頭協(xié)議,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但如果用人單位最終沒有滿足勞動者的一定的需求,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部門舉報,而要求支付兩倍工資,所以企業(yè)為了減少經營成本和風險也應簽訂勞動合同。
認定無固定期限合同關系成立
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超過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里需要注意的一個概念就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曾經有人將不定期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混淆,
無憂保遵循市場規(guī)則,響應政策號召,努力充當個體社保強力推手,解決個體用戶社保及公積金咨詢、繳納、轉移、手續(xù)代辦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選拔和運營工作,發(fā)揮企業(yè)應有的社會責任,保障個體社保權益,努力實現讓人人擁有安定的未來的使命。
小編有話說:謝謝這么優(yōu)秀的你來看文章,有什么想對小編說的盡管來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們的動力,歡迎大家踴躍發(fā)表疑問,歡迎吐槽,社保生態(tài)圈群:24806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