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一、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是什么?
勞動合同的訂立,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經過相互選擇和平等協(xié)商,就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達成一致協(xié)議。并以書面形式明確規(guī)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訂立一般應當采用一定的形式?!秳趧臃ā返?9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二、沒有書面形式合同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見,我國法律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訂立應以書面形式。但是沒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無效呢?
首先,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產物.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夠成立勞動合同,而書面形式只是作為成立勞動合同的證據(jù)存在,證明雙方當事人訂立了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是如何簽訂的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第一階段通常稱為“招收錄用”,是確定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程序。當一個企業(yè)獲準招工時,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用人單位便首先確定了。由于企業(yè)是提出訂約提議的一方,也稱“要約方”。將招工單位“故意拖延不制定勞動合同”作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情況,是將招工單位視為法定要約方。勞動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即接受提議的一方,也稱“受約方”。在招工結束之前, “受約方”是不確定的,需要通過“招收錄用”程序來確定。因此,“招收錄用” 程序也可以說是通過確定受約人,從而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程序,此階段的程序包括下述主要環(huán)節(jié):
公布招工簡章。用人單位依法獲準招工以后,就應當以法定方式或有關國家機關指定方式,向不特定勞動者公布招工簡章。在簡章中應載明法定必要內容,其中包括員工錄用條件、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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