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都屬于違法解除。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類:
一是協(xié)商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p>
二是過錯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辭退員工的補償標準一、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員工的情形
用人單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類: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即《勞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p>
過錯解除動合同,辭退員工,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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