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勞工保障早報:撤銷權屬于撤銷權人享有的民事權利,是否行使該權利是撤銷權人的自由。合同撤銷權的行使需滿足什么條件?法律規(guī)定撤銷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下文是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行使合同撤銷權的情形
1、合同法第54條規(guī)定
以下情形,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2可撤銷合同的范圍什么是可撤銷合同?可撤銷合同是民法中可變更和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一種。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網(wǎng)友提問:
可撤銷合同的范圍是什么?可撤銷合同撤銷權怎么行使?
律師解答:
3合同撤銷與合同解除的區(qū)別合同的解除和撤銷雖然都是合同消滅的制度,但兩者并不相同。那么,合同撤銷與合同解除的區(qū)別是什么呢?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網(wǎng)友提問:
4如何行使合同撤銷權什么是合同撤銷權?合同撤銷權,即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是撤銷權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單方意思表示撤銷 已成立的合同的權利。
一、合同撤銷權的行使
可撤銷合同中行使撤銷權時,應當遵循下列規(guī)則:
1、行使撤銷權的主體要合格法律規(guī)定撤銷權的目的,是保護因合同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損害的一方當事人,所以,行使撤銷權的主體應是錯誤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當事人,即重大誤解方、因顯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嚴重損害方,被欺詐、被脅迫、處于危難中的一方。
2、行使撤銷權的客體要合法。即須為《合同法》第54條所規(guī)定的幾種合同: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顯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除此
5合同撤銷權怎么行使什么是合同撤銷權?合同撤銷權,即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是撤銷權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單方意思表示撤銷 已成立的合同的權利。
網(wǎng)友提問:
6用人單位何種情況可以申請撤銷裁決在勞動糾紛的解決程序中,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不服勞動仲裁才能到法院起訴,那么用人單位何種情況可以申請撤銷裁決?我國的相關法律是怎么規(guī)定的?下文為大家詳細介紹。
用人單位有證據(jù)證明終局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nèi)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7終局裁決后勞動者起訴 用人單位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應如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終局裁決后,勞動者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已經(jīng)被人民法院受理】,用人單位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
一、中級人民法院:
1.應不予受理;
2.已經(jīng)受理的,應當裁定駁回申請。
二、被人民法院駁回起訴/勞動者撤訴的:
1.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2.申請期限為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30日內(nèi)。
8用人單位何種情況可以申請撤銷裁決眾所周知,仲裁結果一旦作出,一般不予撤銷,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但是還是存在一些例外的情況,那么用人單位何種情況可以申請撤銷裁決?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用人單位有證據(jù)證明終局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nèi)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適用法律、法規(guī)確有錯誤的;
2、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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