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退休年齡
市民與企業(yè)談不妥賠償金額 已過退休年齡卻退不了休
2016-12-10 08:00:09
無憂保


圖:孫女士拿著法院判決書和當初簽訂的勞動合同記者任磊磊攝 家住市南區(qū)的孫女士在離退休還有十幾個月時被公司解聘,孫女士要求青島第一百盛有限公司賠償她被辭退正常工資和福利待遇,但百盛公司拒絕其要求。雙方在賠償金上僵持不下,導致孫女士已過退休年齡仍無法辦理
圖:孫女士拿著法院判決書和當初簽訂的勞動合同記者任磊磊攝 家住市南區(qū)的孫女士在離退休還有十幾個月時被公司解聘,孫女士要求青島第一百盛有限公司賠償她被辭退正常工資和福利待遇,但百盛公司拒絕其要求。雙方在賠償金上僵持不下,導致孫女士已過退休年齡仍無法辦理退休?! ?jù)孫女士介紹,1994年,她調(diào)到青島第一百貨商店,后轉入百盛公司。孫女士在百盛公司期間一直從事百盛商業(yè)大廈物業(yè)電工工作。2002年12月31日,百盛公司作出人事異動通知單,將孫女士所屬物業(yè)部調(diào)至百盛公司的中盛物業(yè)工程部。孫女士與中盛物業(yè)續(xù)簽了兩次勞動合同,期限至2005年7月31日。2005年8月份,中盛物業(yè)以合同期滿終止為由作出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同時,戴德梁行青島分公司接管了百盛商業(yè)大廈的物業(yè)管理工作,孫女士又與戴德梁行青島分公司簽訂了期限自 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的勞動合同。2006年10月30日,戴德梁行青島分公司以合同期滿為由作出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并為孫女士辦理失業(yè)手續(xù)。孫女士在這期間的工作崗位未變,并由百盛公司、中盛物業(yè)、戴德梁行青島分公司分別為其繳納了社會保險金?! O女士表示,其被戴德梁行青島分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后,并沒到退休年齡,離退休時間還有十幾個月。由于無故被解聘,導致她不能上班。因此要求青島第一百盛有限公司賠償她在從被解聘到退休這段時間的正常的工資及福利待遇。但由于對方拒絕她的要求,所以她屢次訴諸法律?! ?008年7月16日青島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確認孫女士與被告青島第一百盛有限公司之間從2006年11月1日起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以雙方2002年4月25日簽訂的原勞動合同確定權利義務關系。雖然孫女士勝訴,但是雙方在賠償金額上僵持不下,孫女士堅持要求百盛支付正常的工資和福利待遇,而百盛公司則表示只能按照當時合同規(guī)定,付給孫女士基本生活費及繳納60%的社保基金。 記者采訪了百盛公司人事部門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如果按照孫女士的要求,公司得賠償孫女士8萬元左右。但是按照當時合同約定,賠償其基本生活費及繳納60% 的社?;?,大約只有1-2萬元錢。而孫女士的要求并不合理,所以他們無法按照孫女士的要求金額賠償。同時該負責人表示,愿意與孫女士協(xié)商解決此事?! ∮浾咦稍兞擞嘘P仲裁部門,仲裁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法院已經(jīng)判決按照合同約定權利義務賠償,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guī)定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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