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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被非法解雇的工會干部獲賠兩年工資
2016-12-11 08:00:09
無憂保


楊敏江表示:“不在乎拿錢多與少,關鍵是維護了《工會法》的尊嚴” 今天(18日)下午3時,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室,被龍鉆紙品廠非法解雇的工會主席胡海龍、工會委員楊敏江鄭重地在調解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每人接過龍鉆紙品廠支付的兩年工資2.6萬元。至此,本報
楊敏江表示:“不在乎拿錢多與少,關鍵是維護了《工會法》的尊嚴” 今天(18日)下午3時,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室,被龍鉆紙品廠非法解雇的工會主席胡海龍、工會委員楊敏江鄭重地在調解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每人接過龍鉆紙品廠支付的兩年工資2.6萬元。至此,本報持續(xù)關注的該企業(yè)非法解雇工會主席事件,在深圳市總工會的持續(xù)維權努力下,對簿公堂兩年之久終于劃上了句號?! ∽叱龇ㄔ旱拇箝T,胡海龍感嘆:“深圳市總工會的干部真了不起,龍鉆紙品廠被公開譴責后關門倒閉了,我壓根沒想到還能拿到賠償?!贝髦坨R、年輕氣盛的楊敏江則表示:“我不在乎拿錢多與少,關鍵是維護了《工會法》的尊嚴?!薄 『}?、楊敏江經(jīng)員工民主選舉,分別擔任龍鉆紙品廠工會主席、工會委員。但僅僅過了半年時間,2007年3月,該企業(yè)以合同到期為由,解除了與他們的勞動合同。此后,深圳市總工會不停地與企業(yè)進行協(xié)調,及時給予兩人法律援助。在企業(yè)置若罔聞的情況下,深圳市總對該企業(yè)的這一違法行為進行了公開譴責。 今天,一直著手處理此事的市總工會生產(chǎn)保護部副部長王鴻利對調解書上“在工會主席任期內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措詞感到滿意,他說,“這表明法院支持了《工會法》第五十二條中規(guī)定的‘工會工作人員因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職責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令給予年收入二倍的賠償。” 但對于官司對決了兩年仍以調解的形式結束,王鴻利感到多少有些遺憾,他由此慨嘆:“工會干部維權還是很艱難的?!彼谂沃F(xiàn)行的法律能進一步完善?! ∩钲谑锌偣敝飨跬藕粲酰骸跋M嗟钠髽I(yè)以此為鑒,不要再走龍鉆紙品廠的路,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對于嚴重違法的企業(yè),工會決不會坐視不管?!薄 〕藥椭}?、楊敏江拿到賠償金,深圳市總工會還決定培養(yǎng)楊敏江為專職工會主席,為胡海龍介紹一份工作,并幫助胡海龍的女兒到深圳市職工繼續(xù)教育學院免費就讀?! ?jù)悉,龍鉆紙品廠是香港龍鉆有限公司在深圳開辦的企業(yè),其董事長曾聲稱“就是告倒了工廠也沒用”。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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