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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打工仔辭職遭拒索賠百億元精神損失費
2016-12-11 08:00:09
無憂保


來自湖南瀏陽的32歲小伙潘永亮有可能是迄今為止在勞動維權(quán)方面最有“膽色”的打工仔:他在中山一家公司從事的工種被換掉后打算辭職被公司拒絕,一怒之下在勞動仲裁時索賠10億元精神賠償,勞動仲裁未果,又將老東家告上法庭索賠100億元精神損失費。 據(jù)悉,這是目前為止
來自湖南瀏陽的32歲小伙潘永亮有可能是迄今為止在勞動維權(quán)方面最有“膽色”的打工仔:他在中山一家公司從事的工種被換掉后打算辭職被公司拒絕,一怒之下在勞動仲裁時索賠10億元精神賠償,勞動仲裁未果,又將老東家告上法庭索賠100億元精神損失費?! ?jù)悉,這是目前為止全國索賠額最高的勞動爭議案件。由于一審判決沒有支持他的超巨額索賠,該案二審將于本月26日在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 換了車間要求改勞動合同 潘永亮2007年11月9日進入位于中山市阜沙鎮(zhèn)的東力公司(化名)工作,按照口頭約定,潘永亮進入洗衣機車間做普通員工,但實際工作時,他被安排到?jīng)_壓部沖壓車間做沖壓工?! ∨擞懒琳J為,雖然同樣是“員工”地位,但沖壓工屬于技術(shù)工種。實際工作情況發(fā)生變化后,公司沒有與他協(xié)商,也沒有達成任何協(xié)議,更主要的是,公司方面不愿意就實際的工作車間的工種更換而作出書面變更勞動合同。 辭職遭拒留下錄音證據(jù) 潘永亮提出更改當時簽下的《勞動合同》,但合同的第3條已經(jīng)約定,潘永亮同意公司的安排,在生產(chǎn)部門擔任員工工種,具體工作內(nèi)容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執(zhí)行,所以公司未同意其這一要求?! ∽蛱?,潘永亮告訴記者,去年5月2日,他已經(jīng)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但未被批準,一個月后公司的保安卻不再讓他進廠,并用暴力手段威脅過他,這些材料他都有當時的手機錄音為證?! 〔贿^,該公司負責人辯稱,這些對話有可能是潘永亮在其他場合和該公司的員工接觸時留下的,不能證明其受到暴力威脅。反而是該公司提供了潘永亮在提出辭職后只打卡不工作,且一度無法聯(lián)系上,導致無法辦理辭職手續(xù),去年6月2日,公司視潘永亮長期不上班的行為為自動離職,所以不允許他進入工廠。 潘永亮就此在去年提起了勞動仲裁,他除了要求工資賠償外,還索賠10億元精神損失費。后來又告上法庭,將索賠數(shù)額提高到100億元?! 〗袢瞻妇怼 “⒘粒骸叭烁褡饑罒o價” 昨天記者在中山市三角鎮(zhèn)見到了潘永亮,正在當?shù)匾患译娮訌S打工的他認為100億元的索賠是有根據(jù)的。他說:“公司的行為使我失業(yè),失去了勞動報酬,被迫忍受再次求職的奔波和勞碌之苦,而且使我在精神上產(chǎn)生憤怒、仇恨痛苦和緊張的情緒,使我的人格尊嚴受到了嚴重的損害,人格尊嚴是無價的?!薄 》ü伲哼^度索賠不可取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法官李志金認為,明知索賠100億元不可能卻執(zhí)意提出訴訟索賠的做法并不可取。除了會增加無謂的訴訟成本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去仲裁或打官司,當事人的人品和誠信至關(guān)重要,它往往直接影響仲裁員或法官的內(nèi)心確信,影響對案件的評判。而濫用訴訟權(quán)利就是一種不誠信的行為,畢竟,仲裁庭或法庭不是可以討價還價的菜市場,并非索賠的越多判的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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