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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受聘其它單位,違反保守原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約定
2016-12-13 08:00:10
無憂保


案由 申訴人:某生物藥業(y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鐘某,男38歲,某生物藥業(yè)有限公司總經理。 被訴人:于某,男,26歲;林某,女,25歲。二人均系某省物藥業(yè)有限公司勞動合同制工人。 被訴人:某生物制藥廠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生物制藥廠廠長。 申訴人認為被訴人于某
案由 申訴人:某生物藥業(y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鐘某,男38歲,某生物藥業(yè)有限公司總經理。 被訴人:于某,男,26歲;林某,女,25歲。二人均系某省物藥業(yè)有限公司勞動合同制工人?! ”辉V人:某生物制藥廠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生物制藥廠廠長?! ∩暝V人認為被訴人于某、林某違反雙方勞動合同中的有關規(guī)定,擅自受聘其它單位泄露商業(yè)秘密。應當賠償申訴人的經濟損失并返還培訓費,遂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查過程 被訴人于某、林某1990年7月畢業(yè)于某市制藥技工學校,并被分配至某市光明中藥廠。1993年7月,某生物藥業(yè)有限公司成立,并向社會公開招聘員工。于某、林某應聘,并于1993年8月2日被申訴人錄用,辦理了勞動合同制工人轉移手續(xù)。1993年9月份開始,申訴人對招聘的員工進行為期二個月的培訓,后將于某、林某分配到活性劑分離室工作。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了為期八年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凡甲方(藥業(yè)有限公司)出資培訓進修超過一年的,乙方(工人)必須工作滿五年后方能提出調動、辭職等要求。”“凡關鍵技術崗位員工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透露本公司的商業(yè)秘密、技術數據,不得向有關單位或個人提供任何可能對本公司效益帶來不利影響的技術資料。違者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并給予嚴厲的行政處分?!?1994年1月5日,申訴人將于某、林某等人送往日本學習生物制藥關鍵技術,1995年4月3日學習結束回國后,于某、林某被分配至公司關鍵性崗位生物活性分離劑化學處置室工作。這一崗位掌握著公司制造抗乙肝藥的關鍵技術及技術資料。 1995年6月于某、林某認為申訴人給的待遇低,在申訴人不同意調出的情況下,受聘于另一生物 制藥廠,并將關鍵技術數據告訴該藥廠。申訴人在與被訴人及聘用于某、林某的藥廠多次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被訴人于某、林某返還出國培訓費6萬元,要求聘用于某、林某的某生物制藥廠賠償經濟損失8萬元?! 》治鲆庖姟 ”辉V人于某、林某身為被訴人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在合同期內擅自受聘于其它單位,應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某生物制藥廠明知于某、林某是申訴人的技術骨干,采取高薪“挖人”的做法是不妥的?! ?.《勞動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的有關事項?!薄 ?.《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薄 ?.《勞動法》第一百零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薄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guī)定:“商業(yè)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用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用人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5.申訴人與被訴人在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培訓內容,及被培訓人最低服務年限。勞動合同經勞動鑒證部門鑒證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應當遵照履行?! ≌{查結果 經仲裁委員會調解,三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1.被訴人于某、林某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返還申訴人培訓費6萬元。某市生物制藥廠自愿承擔4萬元,另外2萬元由于某、林某各承擔1萬元; 2.某市生物制藥廠負連帶賠償責任,承擔申訴人的經濟損失8萬元; 3.被訴人于某、林某與申訴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申訴人按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對于某、林某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補償。補償金額共計4252.48元; 4.仲裁費200元,申訴人和被訴人各承擔一半?! 〗涷灲逃枴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制工人應按照勞動合同中的約定保守商業(yè)秘密,否則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應予賠償?! ?.經過用人單位出資培訓的勞動合同制工人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服務至最低年限,否則應視為違約?! ?.用人單位吸引人才是對的,但必須通過正常途徑,“取之有道”。不能采取不正當手段挖人才,否則,不僅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還可能會得不償失?! ≈袊?a href="http://www.kcuv.cn/shebaozhengce/1252112/">人力資源法律網(責任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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