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首起公積金提取詐騙案被查獲 偽造材料騙提公積金超10萬元
2016-12-15 08:00:10
無憂保


男子偽造材料騙提公積金被追刑責 我市將防范和嚴厲打擊住房公積金騙取騙貸行為 近日,南寧一男子偽造材料騙提公積金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報道引發(fā)市民關注。記者從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將進一步加強防范和嚴厲打擊住房公積金騙取、騙貸行為,發(fā)現一個,查處一個,絕不姑息。 據媒體報道:日前,南寧市興寧區(qū)環(huán)衛(wèi)站職工黃某某因偽造材料騙提住房公積金,被公安機關以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明文件、印章罪采取強制措施,黃某某也成為南寧市第一個因偽造材料騙提公積金而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人員。 黃某某是南寧市興寧區(qū)環(huán)衛(wèi)站職工,在不符合住房公積金申領條件的情況下,通過偽造戶籍證明、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契稅完稅憑證等材料,到南寧住房公積金中心西鄉(xiāng)塘營業(yè)部騙提住房公積金10萬多元?! ∧蠈幾》抗e金管理中心經排查發(fā)現后,多次約談黃某某前來處理,但其一直置之不理。該中心于是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已受理并立案進行了調查,現已對黃某某采取強制措施,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據悉,黃某某也成為南寧市第一例因偽造材料騙提住房公積金而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的人員?! ∮浾邚墓鹆质凶》抗e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也發(fā)現了利用偽造材料騙提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對于此種嚴重擾亂住房公積金管理秩序的行為,該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將依照桂林市監(jiān)察局、桂林市糾正行業(yè)不正之風辦公室、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防范和嚴厲打擊住房公積金騙取、騙貸行為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發(fā)現一個,查處一個,絕不姑息。對于經多次催繳拒不退還的個人,管理中心將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偽造材料騙提公積金、騙貸將受到哪些處罰? 對此,該工作人員表示,對于騙取、騙貸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由管理中心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處理:管理中心發(fā)出“限期退回通知書”后主動退回,情節(jié)較輕的,免于追究責任,由其所在單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管理中心發(fā)出“限期退回通知書”后不主動退回,由單位協(xié)助追回的,管理中心可在住房公積金網站公布其違法行為,封存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五年內取消其及其配偶提取和貸款的資格,并將其騙取、騙貸住房公積金的行為及金額報人民銀行建議記錄在個人征信系統(tǒng);經管理中心多次催繳拒不退回,情節(jié)惡劣的,管理中心可取消其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前不得支取住房公積金,將其行為及其金額報人民銀行記錄在個人征信系統(tǒng),并移交當地監(jiān)察機關、糾風部門或者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廣大繳存職工呼吁,要合理合法使用住房公積金,請廣大繳存職工切勿心存僥幸,使用偽造的材料騙取住房公積金,否則一旦查實,不僅要如數退回騙取的住房公積金,還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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