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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與龔某勞動糾紛
2016-12-23 08:00:11
無憂保


【案件事實】: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胡某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個月零*天),口頭約定月工資*元;被申請人一直未與其簽勞動合同,200*年*月*日胡某下班后被公司要求離開,之前沒有通知,現主張雙倍工資*元。另200*年*月至200*年*月*日龔某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年*個月);自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31日簽有勞動合同(合同中工資為*元,離開公司前實領工資達到*元),200*年*月*日龔某下班后被公司要求離開,之前沒有通知,現主張:(1)(公司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即解除合同依法應支付的額外一個月工資*元;(2)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元;(3)工作*年*個月應獲得的經濟補償*元?!敬磉^程】:本案兩位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后本律師被委派擔任兩位申請人的勞動仲裁代理人,本律師即投入了工作,在組織本案需提交的相關證據后,對本案應要求的仲裁請求的具體項目、數額及法律依據進行了整理和提交。在本案庭審時,被申請人到庭參加庭審,因本案證據充分,本申請人接受了仲裁員的建議與兩位申請人達成和解并由仲裁庭據此制作調解書,且當天下午被申請人即全額支付了各項款項結案,兩位申請人對律師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表達了深深的謝意。本案的迅速圓滿解決體現了律師的專業(yè)和敬業(yè),勞動案件的特點是繁瑣而注重細節(jié),這些均需要認真的工作態(tài)度和對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熟練把握,也正是這些決定了案件的成敗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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