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逃避公司債務轉移資產,利用法人獨立人格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016-12-25 08:00:09
無憂保


【案情簡介】原告原系中山市某某有限公司的員工,兩被告系公司的股東,2011年8月原告在工作中受傷,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原告此次受傷為工傷,中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原告為一級傷殘(植物人狀態(tài)),并鑒定原告為一級護理依賴。原告向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某某公司支付相關工傷待遇。該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書》,裁決某某公司應支付原告各項工傷待遇差額。裁決生效后,某某公司并未履行上述裁決確定的付款義務。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執(zhí)行部門到某某公司登記注冊的住所地調查,查明該公司在該地址已不存在,去向不明,也沒有留下可供執(zhí)行財產。而法院也未發(fā)現(xiàn)某某公司有其他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為此法院,終結該次執(zhí)行。為實現(xiàn)自己的債權,原告需要起訴該公司股東即兩被告,要求兩被告連帶賠償原告各項工傷待遇差額?!境修k過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者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苯邮茉娣轿泻螅鶕讣闆r及上述法律規(guī)定,本律師認為兩被告存在利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通過惡意轉移公司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應對原告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為此,本律師為原告向法院提起對兩被告的訴訟,并將調查收集的相關證據向法院提交?!緦徟薪Y果】經過中山市兩級法院的審理,法院最終認定兩被告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惡意轉移公司資產,未依法履行清算義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行為成立,判決兩被告對某某公司應向原告支付的工資及工傷待遇賠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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