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某與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
2016-12-31 08:00:14
無憂保


案情:2008年 10月鹿某通過介紹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并通過了某公司的相關考核,當月正式上崗,被分配到公司配菜間工作,負責公司人各個酒店的蔬菜配菜工作,在此期間鹿某多次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但公司以需要上級批準為由對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的事情一拖再拖,2012年7月24 鹿某在工作中不小心腳下打滑,手在扶操作臺時被操作臺的鋁合金劃破,后經(jīng)醫(yī)院診斷為“開放性左手中指屈指肌腱斷裂”,后公司已不能在工作為由將鹿某辭退。經(jīng)過:接受鹿某委托之后,我詳細的聽取了鹿某敘述的經(jīng)過,并分析了相關的證據(jù),之后跟公司協(xié)調了幾次,但公司態(tài)度還強硬,只答應支付部分的醫(yī)療費,其余費用一概不支付,經(jīng)過當事人的考慮,鹿某變委托我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審理過程中公司對我方提供的證據(jù)、賠償數(shù)額均沒辦法駁倒,最后雙方調解結案結果:該案中不但為鹿某追回了相關的醫(yī)療費,而且為其得到12000元的相關補償。分析:本案是典型的農(nóng)村剩余勞動力進城務工,受到不合理待遇的案例,在現(xiàn)在社會中由于農(nóng)村法律意識單薄,進城務工后任勞任怨,根本沒有任何雙向選擇的權利,公司想辭退就辭退,什么都聽從公司的安排,致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希望全體勞動者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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