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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代理單位仲裁答辯意見書
2017-01-02 08:00:13
無憂保


雷某訴中xx培訓學校勞動糾紛案補充答辯意見書尊敬的仲裁庭:作為雷某訴中xx培訓學校勞動糾紛一案的被申請人,我方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仲裁庭給予考慮:一、雷某有知道不簽合同給自己的便利和拒簽合同的事實和能力。1、工商管理(人力資源方向)本科畢業(yè),畢業(yè)前就已獲得國家認證人力資源師(本人應聘表簽字事實);涉嫌故意潛伏設計侵害工作單位,請求提出移交司法機關按詐騙處理。2、工作時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但機關算盡卻已過一年多的仲裁申請時效。國家本科時就是自己應知道國家承認其知道利益被侵之日起算。3、中xx培訓學校曾多次提出要求簽訂勞動合同,但是雷某以家不在福州,將來要回家工作及畢業(yè)證書未拿到之由,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并且不像我校提交畢業(yè)證書及其他檔案材料,此有多位同事可以證明。二、雷某是中xx培訓學校9年來唯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我校嚴格遵守勞動法規(guī),我校提出簽訂合同員工都會簽字,惟獨雷某一人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此證明雷某本人早有陰謀,欲借國家法律謀取個人利益。1、中xx培訓學校為正規(guī)、合法學校,榮獲福建省著名商標。2、學校提供雙重保障員工合同:一、是簽訂正規(guī)合同;二、簽工會合同(國家地稅承認并每個月交工會稅收);三、員工可入職開始自愿申請各種福利。3、忽然失蹤并在請假三天到期時精心設計的《被迫辭職書》,單位無任何人和主管知曉;4、中xx培訓學校多次督促雷某簽訂勞動合同,雷某數次一邊拒簽,一邊曖昧態(tài)度拖延時間。精心策劃賠償“無合同員工案”。在職和不在職的原主管和同事多人可以當場或簽名證明當時拒簽合同。三、雷某本人不擇手段,為拼湊所謂的《被迫辭職書》嚴重侵害了中xx培訓學校的利益。1、勞動法規(guī)定提早一個月提出辭職,應賠償一個月工資損失。2、雷某在離職前就多次向同事揚言宣稱將離職,有rtx(內部聊天工具)聊天記錄為證,且有同事證明。雷某所稱的被迫離職純屬子虛烏有。3、雷某擅自脫離崗位,沒有交接工作,按一個人報名月報40000元來講,客服組長損失超過80000元一個月。此致福州市鼓樓區(qū)勞動仲裁委員會福州中xx培訓學校代理人:楊夏冬律師二0一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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