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工資
農民工索要工資要有自信,拿起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017-01-04 08:00:13
無憂保


農民工為了生活,常年在外,打工養(yǎng)活妻兒老小。有的時候,到頭來,辛苦了一年兩手空空。如何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是信訪,更不能采取過激行為,這樣不僅僅沒有拿到錢,反而自己也付出慘重的代價。本律師曾經代理三起農民工索要工資的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的效果。下面是我在代理一起關于農民工索要工資案件的代理詞,望廣大農民工提高法律意識,依法維權! 代 理 詞審判長,審判員:河北佳篷律師事務所接受原告***等人的委托,指派我擔任其代理人,現(xiàn)根據(jù)事實與法律發(fā)表如下代理意見:一、被告*****有限公司應當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資 ****小區(qū)由被告****有限公司開發(fā),而被告****有限公司又將此工地*號樓的施工承包給包工頭***,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若被告****有限公司將其中的建筑工程分包時,應當確定對方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2004年10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第三部分明確責任,優(yōu)先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中第九項進一步明確農民工工資支付責任,“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總承包企業(yè)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面負責,分包企業(yè)對分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直接負責??偝邪髽I(yè)負責對分包企業(yè)勞動用工、工資發(fā)放情況進行日常動態(tài)監(jiān)督,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fā)放??偝邪髽I(yè)因轉包、違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總承包企業(yè)承擔全部責任。”2004年9月10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建設部勞社部發(fā)[2004]22號發(fā)布的《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企業(yè)應將工資直接發(fā)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fā)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本捅景付?,包工頭***肯定不具備用施工資質,被告*****有限公司屬于違法分包。包工頭***招用***、***等人組織原告等人對*號樓進行支模板工作,并代替被告*****有限公司向原告發(fā)放工資,其行為就是違法行為,現(xiàn)又因包工頭***的原因拖欠原告的工資,違反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被告*****有限公司應當承擔支付原告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被告*****有限公司應當支付原告的雙倍工資和賠償金原告在被告*****有限公司工作期間,被告*****有限公司未與原告簽訂勞動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原告等人從2010年2月24日到6月18日,共完成工作量5348.08米,約定每米按25元計算,應當支付原告拖欠工資128505.5元,其雙倍工資應為257011元。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a href="http://www.kcuv.cn/shiyebaoxian/2090631/">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按照此規(guī)定,原告要求****有限公司支付百分之一百的賠償金,賠償金為128505.5元。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理應得到法庭的支持,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應該得到保護。代理人懇請法庭以事實為依據(jù),法律為準繩,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此 致***市人民法院 代理人:李海明 20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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