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明起實施 降薪裁員成投訴熱點
2017-01-08 08:00:13
無憂保


都市時報和彩龍中國網聯(lián)合發(fā)起的“討薪智囊團在行動”的活動推出整整10天。10天來,我們接到了150多起電話投訴和群眾來訪,智囊團的律師為許多討薪人提供了幫助。但也有一些人反映的問題,或是因討薪者手上沒有任何證據無法解決,或是因欠款時間太長過了訴訟時效要不到錢。另外,《勞動合同法》明日正式實施,一些單位為了趕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逃避自己的義務,大規(guī)模減薪、裁員,許多勞動糾紛也隨之而來……
沒保障——單位規(guī)避新法降薪裁員
最近,向都市時報投訴單位降薪裁員的情況非常多。
28日,網友“dwcm”在彩龍社區(qū)(bbs.clzg.cn)上求助:“我在昆明某大型商業(yè)企業(yè)工作了近20年,先后簽訂的合同不少于5次,最長一次10年,最短的也有1年半,最后的一次所簽訂的合同到2009年才到期。可2007年11月23日下午,單位召集了60多名1986年至 1993年期間在單位工作的員工開會,提出以每年工齡1247元的補償,提前解除大家的勞動合同,另外獎勵5000元現(xiàn)金。單位要求重新簽訂新勞動合同時,我們必須簽上“自愿”解除原勞動合同的文本,并不許填寫簽字日期。誰來管管他們,幫我們伸張正義?”
29日,在昆明某茶葉公司工作的吳小姐向我們求助稱,28日,公司突然通知要裁員50多人,也不說是為什么要裁。在此之前,一位李小姐也打進本報熱線稱,她所在的單位近日要求所有員工重新簽合同,而且要把工資標準降低,底薪由原來的750元降到600元。
在昆明空港公司簽訂了合同的王女士也稱,她和單位簽訂的合同到明年3月才到期,但單位突然要求她重簽合同,簽訂成勞務派遣關系。
此外,在高新區(qū)某技術公司工作的李女士也投訴,26日,公司單方面終止一批合同到期員工的勞動合同,并貼了一張通知,讓合同到期的員工到公司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xù)。
沒收據——交了押金卻要不回來
胡先生在安寧一家發(fā)廊當理發(fā)師,老板每月要扣他們500元的工資作押金,已經扣了4次了,一共2000元。最近他提出辭職,想把押金要回來,可是老板就是不退。胡先生說,他3月份進入這家發(fā)廊時,發(fā)廊并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被扣的押金也是從每月的工資中直接扣除,沒有收據。
在搬家公司上班的李先生也遇到了相同的情況。李先生稱,剛進公司時,公司規(guī)定每天上班時間是從早上8點到晚上9點。但由于工作忙,李先生常常是干到半夜才能回家,“進公司時老板口頭承諾,每個月從我們的工資中扣除100元作保證金,工作3個月不出問題就返還。但我到公司6個月了,公司一直在扣保證金,現(xiàn)在我想辭職,但老板說600元的保證金不退。”
沒合同——老板“失蹤”討薪無門
“我今年3月進入某建筑公司,并一直在小板橋做工,老板只在9月份每人發(fā)了兩三百元生活費,現(xiàn)在工程完工了,上百工人的幾百萬工錢全部被拖欠?,F(xiàn)在公司搬走了,老板也到宣威搞另外的工程去了,電話也停機聯(lián)系不上。”在某建筑公司做工的許先生因老板無故失蹤,幾個月來一直討薪無門。
做裝修工程的陸先生也遇到了相同的問題。他稱,他和3名工友今年7月份為某酒店做裝修工程,工程完工后,酒店老板卻下落不明。包工頭曾打了欠條說9月前還清所欠4人的40萬元工程款,但由于老板不知去向,包工頭也拿不出錢來給他們。
律師支招
企業(yè)強行裁員——違法!
針對上述棘手的問題,“時報討薪智囊團”律師、云南國平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思龍表示:
單位為規(guī)避《勞動合同法》進行裁員,或強行要求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將工齡清零,重新簽訂短期勞動合同,或改為勞務派遣關系……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明確,這些做法都是違法的,勞動者可向勞動部門或工會組織投訴、反映。只要勞動者在同一家單位上班,不管簽幾年的合同,以前的工齡是不可能清除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等于鐵飯碗。
此外,安寧的胡先生和搬家公司的李先生被扣押金或保證金,毫無疑問都違反了《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胡、李二人的遭遇有一定的代表性,沒有簽勞動合同,扣錢單位不給依據。可以說沒有書面的證據,但也不是毫無辦法。他們可向勞動部門投訴,勞動部門有責任進行調查處理,向其他職工進行調查核實。單憑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部門就可以對單位進行處罰。”
許思龍律師提醒廣大勞動者注意:1、一定要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將協(xié)商好的內容和單位承諾的內容寫進合同;2、平時注意收集證據,樹立證據意識,不要到起糾紛了才找證據。遇到單位扣錢,一定要單位出具扣款憑證;3、及時維權,申請仲裁的時效是60天,注意不要超過仲裁時效;4、遇到問題及時找律師咨詢,律師針對民工的咨詢一般都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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