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路上與歹徒搏斗身亡,能否認定為工傷?
2017-01-16 08:00:01
無憂保


[案例描述] 2003年9月18日晚8點半左右,李強的父親(蘭州鐵路局運輸處主任)去單位值夜班,在路上遇到了搶劫。在與劫匪的搏斗中,由于失血過多不幸逝世。但該案至今都未破。李強去父親的單位處理后事,由于案子懸而未破,以至于關于工傷的問題也得不到解決。請問李強的父
[案例描述]
2003年9月18日晚8點半左右,李強的父親(蘭州鐵路局運輸處主任)去單位值夜班,在路上遇到了搶劫。在與劫匪的搏斗中,由于失血過多不幸逝世。但該案至今都未破。李強去父親的單位處理后事,由于案子懸而未破,以至于關于工傷的問題也得不到解決。請問李強的父親能否認定為工傷?
[案例分析]
這種情況比較特殊,如果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工傷認定的規(guī)定,認定為工傷可能有一定的難度,因為李強的父親不是屬于維護社會利益、公共利益受到傷害的。由于李強父親所在單位仍為事業(yè)單位,國家關于事業(yè)單位職工的工傷規(guī)定還沒有出臺,李強可以了解一下甘肅省事業(yè)單在的職工發(fā)生工傷是否可以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辦理的相關規(guī)定。像北京單獨出臺了一個政策,在國家沒有出臺新的政策之前,北京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發(fā)生工傷,其工傷認定暫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另外,建議李強與公安部門、民政部門聯(lián)系,如果能夠取得民政部門見義勇為的證明,那么對于李強父親認定為因工傷亡無疑有關鍵性的幫助。
[法律法規(guī)]
《工傷保險條例》
責任編輯:席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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