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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劉某某涉嫌強奸案 肖律師成功辯護無罪釋放
2017-01-26 08:00:01
無憂保


武漢劉某某涉嫌強奸案 肖律師成功辯護無罪釋放
案情簡介:
2016年4月,劉某某在用微信搜索附近的人,與一女子劉某聊天,當天晚上約出來吃飯喝酒,并在之后在武漢城市便捷酒店開房,并在沒有任何強迫的情形下,劉某某與劉某多次發(fā)生關系。第二天,劉某要挾劉某某賠償數(shù)萬元,否則報警,在劉某某無力支付的情形下,劉某向當?shù)氐墓矙C關報警,公安機關劉某某涉嫌強奸對其進行拘留。之后,劉某某家屬委托本律師全程辦理本案件。
辯護思路:
針對在偵查階段對于本案的了解情況,并在審查起訴階段仔細分析案件材料的情況下,在多次會見劉某某后,對某檢察院提出了法律意見書,建議不起訴,最終獲得了檢察院的同意和支持,并最終做出不起訴決定,立即釋放了犯罪嫌疑人。
后記:
辯護的要點在證據(jù)。本案所涉強奸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而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根本沒有暴力、脅迫等行為,雖然報案人說有拉扯,但是公安機關的證據(jù)無法證明上述事實,因此,沒有足夠的證據(jù)來證明,劉某某與劉某發(fā)生行為是違背了其意志的,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在沒有證據(jù)證明劉某某有強奸行為的情況下,其就是無罪的。
總結:
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其舉證責任是公安機關來證明犯罪的四個構成要件,屬于舉證責任倒置,因此,刑事案件的辦案律師應當僅僅抓住案件的證據(jù)來闡述辯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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